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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朝阳总工会

日期:2017-01-24 17:34 来源: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
北京市朝阳总工会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部门情况
(一)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责
1、机构设置:
经济技术部、权益保障部、组织部、宣传教育部、办公室、财务部、职工服务(帮扶)中心
2、主要职责:
负责劳动模范、劳动奖章获得者的服务及日常管理工作;负责工会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;负责职工就业援助、困难职工帮扶、职工生活等工作;负责区总工会代表大会、常委会、全委会组织工作;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;负责工会干事的招聘与管理工作;负责工会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;负责全区工会宣传、教育、文化、体育工作;负责机关公文处理、信息、档案、保密、印章管理工作;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管理、经费审查等工作。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北京市朝阳总工会部门行政编制32人,实际28人;事业编制6人,实际6人;聘用人员0人。
离退休人员34人,其中:离休6人,退休28人。
(三)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
2017年,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,区总工会将引领全区各级工会,紧紧围绕区十二次党代会对群团提出的47字工作部署,以“一统五联”为抓手,以“两个覆盖”为目标,以“五有”干部为标准,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、跟党走,不断推动朝阳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。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:
    一是坚持党的领导,深入推进“一统五联”。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,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工会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内容,切实增强看齐意识,按照区委“一轴四网”的总体要求和市总改革方案部署,主动围绕大局公转、围绕效率创新、围绕需求服务,更加直接联系职工、更加直接服务职工、更加直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。继续将人力、物力、财力向基层倾斜,加大统、联、实、动的力度,提升群团工作水平。
    二是继续加强组织覆盖,全力推进四个100%。健全完善组织体系,探索创新组织方式,最大限度地把职工凝聚到工会中来。加快百人以上企业建会,加大区域性、行业性工会组建力度,成立高新技术产业、文化创意产业、金融产业、律师行业和快递行业工会。加强社区(村)联合工会建设,打造联合工会一条街,树立典型示范。开展存量企业“回头看”,全年建会1万家,发展会员10万人。
    三是继续加强工作覆盖,着力完善四大体系。着力完善维权体系。发挥区级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,落实“一站一家一律师”, 建立集矛盾排查、纠纷调解、法律援助、心理疏导于一体的维权综合服务模式。着力完善培训体系。启动“朝阳工匠”项目,培养“工匠精神”、培育民族精神;创新职工志愿服务机制,团结动员职工主动参与功能疏解、文化创新、城乡一体化等中心任务,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,服务朝阳“十三五”建设。着力完善服务体系。联合团区委、区妇联,通过机关工会联合会,为机关会员开展送服务、送健康、送保障、送清凉、送温暖等丰富多彩的会员活动。带动街乡工会为全区会员提供互助保障、助学培训、法律援助等普惠制服务,提高服务的精准化水平。着力完善宣传体系。充分发挥劳模、五四奖章、三八红旗手等先进典型示范作用,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。围绕功能疏解、人口调控等中心任务,扎实做好政策宣讲、释疑解惑、疏导情绪等工作。
    四是加强自身建设,打造让党放心、让职工满意的工会干部队伍。按照区委提出的“有追求、有能力、有担当、有干劲、有规矩”的“五有”干部标准,继续在全区工会系统深化 “四比四看”主题活动,达到思想上重视,水平上提升,行动上落实。以市总改革为契机,落实基层工会主席待遇,推进专职化进程。完善工会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使用制度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、“两个责任” 和“1+6” 制度体系,持续推进依法办会、廉洁办会。
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2017年收入预算2544.5836万元,比2016年2123.74万元增加420.8436万元,增长19.82%其中:财政拨款2544.5836万元,比2016年2123.74万元增加420.8436万元;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,与2016年持平;其他资金0万元,与2016年持平。
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(一)基本支出预算877.69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34.49%,比2016年799.80万元增加77.89万元,增长9.74%。依据《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》在职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基本支出增加。
(二)项目支出预算1666.8936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65.51%,比2016年1323.94万元增加342.9536万元,增长25.9%。
四、部门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
(一)“三公经费”的单位范围
北京市朝阳总工会部门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、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。
(二)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2017年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预算0.0万元,
1、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。2017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。
2、公务接待费。2017年预算数0.0万元,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。
3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。其中,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6预算持平;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0.0万元,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。
五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
2017年北京市朝阳总工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.0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.0万元,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.0万元,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.0万元。
六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
2017年区总工会部门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.84万元。
机关运行经费指: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。
八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。
附件:
1.收支预算总表(预算01表)
2.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(预算02表)
3.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(预算03表)
4.项目支出预算表(预算04表)
5.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(预算05表)
6.部门预算收入表
7.部门预算支出表
8.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
9.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
10.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